关于心理关爱员培训合格考试的通知
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工会,各产业工会,各直属基层工会:
根据《郑州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关爱行动计划》的要求,市总工会特开设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班。根据课程培训要求,定于5月31日(本周五)进行培训合格考试。
请各工会严格组织,严肃考试纪律。通过本次考试,检验培训效果,选拔出一批专业的心理健康专员队伍。
具体考试方案见附件。
郑州市总工会女职工部
2024年5月27日
附件一:
心理关爱员培训考试方案
一、考试原则
本着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目的和目标
1、按照“四会”要求,通过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和考核,挖掘一批专业的心理专员队伍。
2、评估心理关爱员在培训期间所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,检验培训效果。
三、考试内容和范围
考试内容包含积极心理学、叙事心理治疗、团体心理辅导、异常心理问题识别以及心理健康筛查等相关知识。根据培训内容以及心理专员考核需求,设定相应的考核内容。
四、考试题型
理论考试,包括选择题(单选,多选)和判断题。
五、考试时间
5月31日下午2:30-3:30
六、考生资格和准入规定
1、参加线下及线上心理健康技能培训的心理关爱员;
2、考试形式:线上考试。
微信扫描考试二维码进入考试页面,填写个人信息后开始答题(二维码考试当天发送群内)
七、作弊和违规处理规定
1、考生若发现作弊行为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2、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,可能包括终止培训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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